賣樓醫癌要計數
癌症治療費用動輒以萬元計,若需服用自費的標靶藥,總開支分分鐘過百萬元。現金不足,就一定要賣樓醫病?
病人醫護權益協進會曾在2014年進行調查,發現近三成癌症病人及家屬因為標靶藥費過於昂貴,需變賣財產治病,甚至有終止治療的想法。
要賣樓買藥?
Mary的爸爸患有鼻咽癌,一直在公立醫院治療。病情曾經好轉,但後來復發,更擴散到淋巴。醫生建議服用標靶藥,指對身體的傷害較低。可是藥費昂貴,爸爸買下的醫療保險又不受保,每月動輒要花兩、三萬元買藥,一家人要承擔巨額醫療開支感到很吃力。
「癌症需長期作戰,不知爸爸的病會拖多久,有機會痊癒,亦有可能惡化。親戚們一直游說媽媽賣樓,用這筆錢治病。」一家討論過後,Mary跟爸爸均反對賣樓,覺得自住房屋是最基本需要,加上一旦把住所賣掉,需額外花時間和心力搬家,倒不如全力照顧病人。「萬一業主加租,就百上加斤。爸爸已經夠折騰了,寧願大家節衣縮食陪他治病。」用標靶治療一段時間後,爸爸的身體沒明顯改善,最終決定終止治療,回家休養。
現在回想,Mary慶幸當初堅持沒有賣樓—爸爸在充滿回憶的地方,把握了跟家人好好相處的機會,最後在家中離開。
自住物業不宜加按
患癌後的支出難以預計,本來持有物業,或需變賣應急。中原集團主席施永青認為要小心處理手中的資產:「只擁有一層自住物業的話,加按套現其實不太穩當,不是長遠之計。」萬一治療時間變長,難以判斷是否有能力還款,銀行更有可能停止借貸。有兩層物業的話,固然較有保障,但也要善用物業治病。施永青指:「即使其中一幢仍在供款,我建議不要賣掉,可將仍在供款的一層放租,另一層自住,存更多資產治病。」
五十五歲起已可申請的安老按揭又是否可行?施永青對此亦有保留:「現在有安老按揭,但因為銀行每月定額給予日常生活開支中,不包括醫療開支,所以也需考慮。」
自住物業加按需要考慮的問題:
1 | 治療時間變長是否有能力還款? |
2 | 一層放租,另一層自住? |
3 | 安老安揭每月年金是否足夠? |
一定要食藥?
「即使傾家盪產也要治好!」退休腫瘤科顧問醫生謝建泉說,為治癌,病人往往會用盡所有方法,最後花了不必要的時間,更賠上醫藥費。「醫生跟你說要做檢查、要吃藥,病人心態就是怕,覺得甚麼也不做就是等死,所以統統要做,有時卻並非必要。」
謝建泉認為面對疾病時,病人需要學懂詢問病情,衡量不同治療方案的影響。「病人先要問清楚藥物的效用,再選擇是否接受。假設標靶藥七成有用,其實縮小腫瘤、局部治療、延長壽命都可以叫作『有用』,但病人往往覺得『有用』等同完全根治。」病人並非受誤導,而是忽略了自己的責任,忘記自己擁有知情選擇權。病人有權清楚知道病情、診斷、病情發展、治療計劃,亦有權接受或拒絕任何藥物、檢驗或療法。因此決定治療方案前,不妨先向醫生查詢成效。
謝建泉強調,最重要是病人和家屬都理解情況:「有些病人癌症復發,決定不用藥,反而多活了幾年,換來與家人相處的時間,是金錢也買不到的。
自費藥每月七萬元
2015年初,蘇珊因胸部疼痛而且摸到有硬塊,到急症室求診:「醫生認為情況不樂觀,立即寫信轉介到私家醫院做正電子掃描(PET Scan),如果在政府檢查,至少等半年。」掃描發現異物,公立醫院很快就安排蘇珊看專科,抽活組織化驗。「腫瘤比較大,有八厘米,而且已擴散至淋巴,確診為第三期乳癌,大概等了一個月就做化療。」
化療將腫瘤縮小後,即時安排做乳房切除及重建手術,然後進行電療,完成療程後,需以藥物穩定病情。「最早期要服食高劑量標靶藥,屬於自費藥,七萬元一個月,後來病情穩定下來可減藥,但也要二萬多元一個月。因為我是公務員家屬,收費可獲豁免。」
蘇珊坦言,公務員的醫療福利幫助很大,即使要長期服自費藥,也受到保障,但不少病友卻面臨經濟問題:「如果能夠完全康復,花多點錢醫治也沒關係,但長期而言,藥費負擔很重,病人又未必合資格申請基金。」身邊一些朋友,更因為在私家醫院醫治,治療費太貴,最後花掉積蓄,放棄治療:「有朋友服藥一、兩年後,決定甚麼也不做,連覆診也不去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