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點解咁快(執行)?之前連一針都未要求打,突然就話要打齊針先入到,覺得好唔合理。」

目前求診病人及陪診者,進入公立醫院時不用使用疫苗通行證,但這項安排,將於6月13日起停止。如病人不符合疫苗通行證的要求,可以出示48小時內陰性核酸檢測結果,以接受醫療服務。但陪診者必須使用疫苗通行證,不可用核酸檢測代替。

新措施適用範圍包括政府及醫管局轄下專科門診、公務員診所、地區康健中心等。

以下情況豁免:
● 急症室、普通科門診、日間化療中心、老人科日間醫院、中醫診所及長者健康中心
● 領取快速抗原測試套裝、接受新冠病毒檢測、接種新冠疫苗

執行方法:
● 出示疫苗接種紀錄、康復紀錄或醫學豁免證明書,供處所人員檢查
● 毋須掃描疫苗通行證二維碼

照顧者對政府的新措施議論紛紛⋯⋯

「如果覆診當日早上仍收唔到(檢測結果)咁點?係咪要啲病人坐喺醫院門口等SMS⋯⋯」

「真是唔知點算好!等極都未有人到户替老人家打針!」

「獨居婆婆14/6精神科覆診,16/6腎科,20/6婦科,是否隔日就要做核酸?」

有照顧者向大銀表示,媽媽中風後每半年要去公立醫院覆診。由於擔心疫苗的不良反應,母女倆都沒有打針,對疫苗通行證擴展至專科門診感到非常錯愕。她會到「最後一刻」才去打針,媽媽則會做核酸檢測,「始終擔心佢身體」。

問:長者未打齊針,又做唔到撩鼻或深喉,可以點?
答:可索取糞便樣本瓶作檢測:https://www.coronavirus.gov.hk/pdf/Stool_bottle_collection_points.pdf

到底要打幾多針才夠數?
5月31日起實施第三階段「疫苗通行證」,簡單而言:終極目標要打三針,曾染疫並有呈報紀錄,等同打了一針。對上一次打針或染疫康復後,有半年寬限期。

未曾染疫者:
● 需打齊3針,但如果打第2針後未滿半年,暫時不用打第3針

康復人士:
● 未打針/已打1針者,康復滿半年,需再次接種
● 染疫前已打2針者,不用再打針

第三階段安排:
https://www.info.gov.hk/gia/general/202205/17/P2022051700271.htm

醫療處所 新安排:
https://www.info.gov.hk/gia/general/202205/21/P2022052100420.htm